由于这个事情的当事人似乎是因为全职跑到我主页来的,并且为了提醒创作者们防范这样“标新立异”的新套路,我想了想还是带了全职高手的Tag,先说一声抱歉。
概括一下事情:
9月14日晚,有一名小同学在我的博客下先斩后奏地表示:您的文我已经帮您转到QQ空间了,要是您觉得不合适或者有其它事情找我再滴滴我哈。
她没觉得侵犯了我的权利,但是为打扰我而抱歉。
当我不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被转载到QQ空间,更何况是被先斩后奏,于是我在自己的评论区,在对方博客的评论区,在私信——这三个渠道逐一尝试,企图联系上这位小同学,不料却发现——评论区无法回复,私信无人应答。
一言以蔽之,我被这位“先斩后奏”无权转载的同学给先行拉黑了。
在下定结论之前,我曾猜测可能是我个人的网络问题,遂找了亲友对三个渠道逐一进行测试,均收发良好。
于是我在博客企图通过at的方式联系这位小同学。
我回复得很及时,但截至发文时,该人仍然尚未联系我。事实上我已经等了超过24小时,而不是12小时。我想就算是高三学生大概也不至于24小时碰不到手机,何况是在中秋节小长假,于是认定这是一次故意的无权转载行为。
该无权转载行为的逻辑是:我告知您了,并且告诉您如果有不恰当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但是您联系我的消息我没收到,所以我不知道您有异议,这也不算我的错。
该人系 @舟渡 心安
希望各位创作者能对这样无理的无授权转载行为加以抵制并进行防范。(譬如在博客明显的地方对转载进行明确的规定与标识)
反正我的流程已经走完了,我也没指望对方能获得什么实质性的惩罚,只是当有从QQ跑来想要骂我的憨批看到这一条的时候,希望他们能够知道他们从一开始就没什么立场对我指手画脚。